图中所示的是一支清代黄铜消防水枪,其长140厘米,口径4.5厘米。从表面看,该水枪分为7节,其实是由两根铜管组合而成,前两节处能够抽出,长度可达215厘米。调查底部最粗的一节清楚明了,其留有许多规矩的圆孔,用以抽压取水。水枪里边有活塞设备,消防作业时使用大气压效果原理,经过底部进水孔取水,然后按压前端两节铜管,将汲取的水射向高处着火物体。底部第二节处镶有一块铜牌,多处氧化,商标部分笔迹含糊,但“本号精工巧造快械铜水龙、水枪,……请认招牌为记,铺在粤东省会和平门外小圃园倒闭”的字样仍可辨认。
从材料来看,我国的消防前史可追溯到北宋。大臣曾公亮、丁度等人奉敕修撰的《武经总要》中记载了一种名为“唧筒”的消防东西,里边还有具体的结构图。它由竹子制成,在大竹筒内装有小竹筒,小竹筒端头设有活塞,顶端用更细的竹筒当作进水口及喷水口。后来,唧筒取得改善,附加支架、横梁等等构件,成为简略的机械设备,功能进步,喷出水量添加。救活时,唧筒的水射出,恰似白色的长龙,因此又叫“水龙”。
朝鲜现存的帝王实录《李朝实录》记载,清雍正年间,曾有“观象监启请制西洋国水铳器,上从之。本监官员许远入望燕中得来,乃救火灾者也。”说的是曾有一位名叫许远的高丽国使节,在北京看过一种救火用具的救火扮演之后,回国禀奏国王,表明要向我国购买。有专家觉得,这可能是我国救火设备走出国门的最早前史文献记载。而文中说到的“水铳器”,正是图中所示的同类水枪。不过,其称号已由宋代的“唧筒”逐步演变为“激桶”,或“机桶”了。
明清两朝,紫禁城频频产生火灾,因此十分重视激桶的办理,对激桶放置的方位及数量均有严厉规则。如清朝《钦定总督内务府现行则例》记载:“禁城整饬火烛,乾清宫等处激桶七十架,东华门内东北筒闲房内四架,西华门内筒子河朱旗房三间内四架。”康熙年间,因太和殿失火,康熙帝颁旨建立“火班”,实际上便是消防队。光绪15年(1889年),清廷在武英殿前建立激桶处,掌管激桶并行救活责任,招募激桶兵200人。